【民生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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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客戶端北京4月23日電 題:奔馳之后是寶馬,汽車“召回”和“不召回”哪個更可怕?
作者 張旭
不久前西安奔馳4S店發(fā)生的漏油事件還沒過去,奔馳最有力競爭者之一的寶馬又曝出了問題。
4月16日,華晨寶馬及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宣布,自2019年8月30日起,召回360001輛汽車。召回原因是裝備的高田安全氣囊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導致碎片飛出傷及車內人員。
寶馬汽車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杜洋 攝
就在不久前,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啟動了多項召回,分別涉及寶馬、斯巴魯、奔馳、法拉利以及阿爾法羅米歐五家品牌,共計召回129322輛,原因同樣是采用了高田問題氣囊。
2018年,國內共召回1257萬輛汽車,其中,“機油門”、“脫軸門”、“高田問題氣囊”成為年度關鍵詞,因這三者召回的汽車總數達638萬輛,占總量的51.83%。
2019年,問題氣囊再次引發(fā)關注。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球范圍內高田氣囊已造成23人死亡,290人受傷。
“死亡氣囊”引發(fā)召回浪潮
日本高田集團曾經是世界三大安全氣囊生產商之一,市場占有率一度達20%以上,但因為隱瞞氣囊存在的安全隱患,觸目驚心的事故記錄讓高田氣囊被稱為“死亡氣囊”。
2009年5月16日,一名18歲的美國女孩開車途中與另外一輛車相撞并死亡。死因是安全氣囊展開后里面彈出的金屬片劃破頸動脈,造成其大量失血。
作為高田氣囊的第一大客戶兼股東,本田當年就宣布召回50萬輛汽車,此后更多車企加入召回行列,全球范圍內時間最長涉及最廣的汽車召回由此展開。
2017年高田公司宣布破產。央視報道截圖
2015年,高田公開承認其所生產的氣囊存在隱患,并因為無法承擔巨額索賠在2017年6月申請破產保護。但破產并不意味著氣囊事件的終結,因為采用高田氣囊的汽車召回工作還遠未完成。
全球有超過1.2億輛汽車采用高田公司產品,涉及所有主要汽車品牌。由于數量過于龐大,涉事車企不得不分批召回。例如,大眾品牌在國內第一批召回于2018年3月開始,最后一批要等到2019年底;奔馳也于2017年召回了35萬輛汽車,2018年再度召回10萬輛。
盡管高田氣囊存在隱患早已不是秘密,但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廠商騰勢電動汽車甚至在高田破產后,還給產品加裝高田問題氣囊,這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
騰勢論壇網友評論
在各方面的壓力下,2018年6月,騰勢宣布召回2014年9月19號到2017年12月5號期間生產的部分騰勢汽車,共計10064輛。公開資料顯示,騰勢成立以來總銷量剛剛過萬,此次召回意味著此前所售車輛幾乎全部中招。
有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明知供應商存在安全隱患仍使用其產品,這是企業(yè)誠信問題。“有兩種可能,一是騰勢明知故犯,二是供應鏈采購周期體系的問題。無論哪種情況,騰勢汽車都是有責任的。”
該人士還表示,因為車輛零部件缺陷,存在安全、質量隱患的,汽車企業(yè)理應第一時間無條件召回。尤其是像汽車安全氣囊故障這樣的,嚴重涉及到消費者人身安全的,更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出現人員傷亡。
新能源車賣出8輛召回1輛
事實上,騰勢電動車召回只是2018年新能源車市場的一個縮影。2018年,中國新能源乘用車銷量100.8萬輛,召回13.57萬輛,相當于每售出8輛就有1輛被召回。
河南安陽,路上行駛的新能源出租車。張旭 攝
記者梳理召回公告發(fā)現,新能源車召回原因主要有三個:專用變速器故障,電池過熱,制動助力真空泵缺陷。其中電池安全一直是電動車行業(yè)的核心問題。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人曾公開表示,2018年前10個月,國內新能源車因自身質量問題起火事故就有40余起。
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執(zhí)行副理事長歐陽明高指出,“電池熱失控造成新能源汽車起火事故,歸根結底還是產品質量不過關,在設計、制造、驗收等過程中沒能嚴格遵守相關技術指標和規(guī)范。”
除了產品質量上的硬傷之外,新能源汽車的售后也讓消費者十分頭疼,尤其是關于電池免費退換標準的不明確是很多新能源汽車消費糾紛的源頭。
圖自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
2019月3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擬將電池和電機納入電動汽車的“三包”范圍,等同于傳統燃油汽車的發(fā)動機和變速箱。意見稿還提議在新能源汽車電池或電機發(fā)生嚴重質量問題時可直接免費退換車,譬如電池起火等情況。
針對消費者關注的的續(xù)航虛標以及電池衰減問題,在擬出臺的規(guī)定中提到,“動力蓄電池放電容量衰減限值和對應的測試方法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行業(yè)人士表示,關于動力電池衰減的質保標準,國家相關部門正在籌備中,今年發(fā)布和實施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新能源汽車是一個尚未成熟的產業(yè),產品不可能十全十美,需要在實踐使用中去不斷完善。隨著銷量的增長,投訴量增多是一個正向關聯的關系,能夠理解。關鍵是,如何去解決這些問題,這需要企業(yè)重視。”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郝慶豐表示。
召回=質量差?
資料圖。孟德龍 攝
很多人認為,召回等于質量堪憂,但在業(yè)內人士看來并非如此。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駿介紹,反映汽車質量的指標叫PP100(每百輛車問題數,數值越低質量越好),權威機構JDPOWER2017年發(fā)布的《中國新車質量研究》顯示,自主品牌和國際品牌PP100指數從2000年的相差396縮小到13,說明中國汽車質量已經十分接近世界標準。
“從召回情況看,2004年啟動13起召回,涉及到33萬輛,到現在千萬級的召回,車企通過召回,消除了潛在質量問題,是企業(yè)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表現,所以召回并不等于質量差。”
此外,中國的汽車召回數量盡管連續(xù)三年突破千萬,但2018年相較2017年召回數量下降37.5%,2019年一季度召回數量相較2018年同期下降66%,也印證了中國汽車質量的提升。
關于召回,李駿建議消費者做好三件事:主動向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反饋情況,向企業(yè)提出合理訴求;二是要配合召回調查;三是要主動地把自己的汽車開到4S店進行召回維修。
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消費者沒有響應召回,廠商也不能免責。廣州創(chuàng)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智成表示,“消費者購車,等于和汽車主機廠簽訂了協議。根據《合同法》的對等原則,汽車主機廠對車輛質量負有責任,不會因為發(fā)起了召回就免責。”在美國高田氣囊事故中,相關判例也都支持了這一說法。
網友反映遲遲不能更換安全氣囊。
針對有網友反映的,接到召回通知后遲遲未能更換安全氣囊的情況。北京圣運(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乃龍向記者分析,根據消保法等相關規(guī)定,如果在召回期間未及時更換安全氣囊出現人身傷害事故的,由生產商和銷售商承擔賠償責任。
”車主可以與生產商或銷售商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當地的消費者協會組織調解,也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約定仲裁的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未約定仲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完)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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