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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省兩會上,省民革提交了《關于切實加強我省司法所建設的建議》的提案。記者了解到,9月2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fā)了《關于推進司法所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司法所為縣(市、區(qū))司法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派出機構,實行司法局與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雙重管理、以司法局為主的管理體制?!兑庖姟肥侨珖讉€以省委、省政府兩辦名義印發(fā)的加強司法所建設的重要文件。
□實習記者 曹華璞
據了解,2014年,按照全省鎮(zhèn)村綜合改革統一要求,我省基層司法所全部由縣(區(qū))司法局劃轉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統一管理,在提升鄉(xiāng)鎮(zhèn)(街道)管理服務能力的同時,給我省司法所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被動和影響。
“我在日常工作中發(fā)現,我省司法所作為鄉(xiāng)鎮(zhèn)內設部門,履行《刑法》和《社區(qū)矯正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社區(qū)矯正刑罰執(zhí)行職能在體制不合規(guī),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同時,現在的司法所人員流失嚴重,很多定向招錄的政法干警在鎮(zhèn)村綜合改革過程中調崗、轉崗到其他部門,或者借調到其他單位,造成了很多無人所和一人所。此外,還存在政法專編不能專編專用、管事與管人脫節(jié)等情況,影響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整體推進。”9月16日,作為《關于切實加強我省司法所建設的建議》的提案撰稿人,省政協委員、省司法廳副廳長丁小軍接受采訪時表示。
在今年省兩會上,省民革提交了這件提案。提案建議,應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出臺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的規(guī)范性文件,切實落實司法所雙重管理、以司法局為主的管理體制,確保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
省司法廳促進法制處主任科員李榜勇表示,多年來,省司法廳多次就司法所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作了請示和匯報,并圍繞司法所職能作用發(fā)揮多次與省編辦等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協調,也從業(yè)務指導監(jiān)管層面出臺了許多確保司法所職能作用正常發(fā)揮的措施和規(guī)定,但因為沒有解決管理體制這個根本性問題,導致司法所一系列問題都無法得到妥善解決。
李榜勇表示,這次出臺的《意見》要求,每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設一個司法所,司法所人員編制、經費保障、設施裝備、業(yè)務工作和考核監(jiān)督全部由縣(市、區(qū))司法局直接領導管理?!兑庖姟愤€明確了改革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組織機構、轉變職能職責、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工作保障等六項任務措施。在9月8日召開的全國司法所工作交流會上,該《意見》獲得了司法部領導和與會代表的一致好評。
記者從省司法廳微信公眾號相關新聞中獲悉,司法部部長傅政華點贊《意見》的出臺,并表示《意見》是全國近年來首個以省委、省政府兩辦名義印發(fā)的加強司法所建設的重要文件,力度大、措施實,具有重要參考借鑒意義,要求向全國推廣。
“幾年來,我一直關注并呼吁司法所體制機制改革,此次《意見》的出臺,是省委、省政府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層基礎工作重視的結果,也極大激勵了我對體制機制領域提出提案的信心。我將在今后履職中加大調研力度,繼續(xù)關注司法領域。”丁小軍表示。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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