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fā)《陜西省縣城建設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各地各部門依據縣城建設指標體系,完善縣城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高縣城承載力和輻射帶動能力,促進我省縣域經濟和縣城建設高質量發(fā)展。
《辦法》設置了《陜西省縣城建設考核細則評分表》,圍繞組織保障、規(guī)劃設計及管理、城市基礎設施、綠色建筑、資金保障、城市管理、群眾滿意度七個方面46小項對全省縣城建設各項重點工作進行了細化。
《辦法》明確,將縣城建設考評納入縣城建設先進縣評選活動,對排名前十的縣(市)作為年度縣城建設先進縣報請省政府辦公廳在全省通報表彰,并給予每縣500萬元的獎勵;對排名前二十的縣城,在老舊小區(qū)改造、園林城市創(chuàng)建、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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