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陜西省財政廳發(fā)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全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推進全省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fā)展。
《通知》指出:各地應結合當地學前教育實際情況,積極推進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科學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引導民辦幼兒園科學合理收費。
依照《陜西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幼兒園收費項目由省級管理,收費項目有五項: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含餐點)、體檢費、保險費。其中,公辦幼兒園收取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管理,實行政府定價;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商財政、發(fā)改部門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最高標準?;锸迟M(含餐點)為服務性收費;體檢費和保險費為代收費。
除五項收費項目外,任何單位、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其他收費項目或以其他收費項目進行收費。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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