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0月20日電(記者梁建強)記者20日從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北省黃石市原政協(xié)副主席、民建黃石市委主委、黃石市眾邦城市住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昌猛(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jīng)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已由隨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jù)了解,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昌猛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昌猛,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隨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劉昌猛在擔任黃石市房產(chǎn)局局長、民建黃石市委主委、黃石市政協(xié)副主席、黃石市眾邦城市住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單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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