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導報—各界新聞網訊 11月21日下午,翟某某向興平法院民二庭法官馮亞娟送來“執(zhí)法為民 公正廉潔”的錦旗,表達對法官的敬意和感激之情。
2014年10月,翟某某與興平市某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在某小區(qū)購買商品房,價值391000元,某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在2015年10月1日前交房,并提供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房屋測繪報告、住宅使用說明書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翟某某付清房款,某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卻未完全履行合同約定。在翟某某再三催促下,2016年2月,某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向翟某某交付了房屋。雙方在協商賠償中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翟某某將某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起訴到興平市人民法院,請求賠償違約金等70927元。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馮亞娟法官立足公平公正,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實,對原、被告主張及證據再三確認核實后,依法判決興平市某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賠償翟某某損失兩萬余元,有效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馮亞娟法官積極貫徹判后答疑,認真向雙方當事人解釋判決的依據和理由,讓雙方當事人贏得明白、輸得心服,實現服判息訴、案結事了的司法目標。 (興平法院 李軍委)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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