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交通局副局長的"蛻變"之路
2018年3月2日,當人們都沉浸在元宵節(jié)的團圓氛圍中時,福建省上杭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春祥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杭縣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經(jīng)查,2015年9月至2018年2月,謝春祥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交通工程項目承包人賄賂30多萬元。4月23日,上杭縣紀委監(jiān)委給予謝春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目前,其涉嫌犯罪問題正處于法院審理階段。
謝春祥從一名普通的辦事員成長為一名領導干部,在本該大有作為之際,是什么原因讓他沒有抵擋住對金錢的誘惑,最終滑向貪腐深淵?
少了精神上的追求 欲望閘門逐漸打開
“謝春祥的工作魄力、能力都不錯,在鄉(xiāng)鎮(zhèn)時給群眾辦了不少實事好事,如今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真是令人惋惜。”前不久,該縣人民法院公開審判謝春祥受賄一案,他的領導和同事無不為之嘆息。
出生在農(nóng)民家庭,幼時的困苦生活,造就了謝春祥吃苦耐勞、勤奮執(zhí)著的品格。讀書改變命運。謝春祥通過不懈努力,如愿考上閩西大學。畢業(yè)后,在組織的培養(yǎng)下,他從一名鄉(xiāng)鎮(zhèn)科員成長為一名重要崗位的領導干部。
“我成長的每一步都是組織的信任和厚愛,是群眾的關心和支持,我一定要做出一番事業(yè)。”他信誓旦旦地“保證”。
但是,隨著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大,在權力和金錢面前,謝春祥卻喪失了黨性、迷失了方向,私欲膨脹,把當初的誓言拋諸腦后。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隨著崗位的不斷調(diào)整,謝春祥管的人和事多了,辦公室也逐漸熱鬧起來。有基層同志來匯報、請示工作的,有熟人、“朋友”來聯(lián)絡感情的,客似云來,歡聲笑語,他也有點當“領導”的感覺了。
“逢年過節(jié)的,他們都會送一點土特產(chǎn),別人能收,我為什么不能收?”謝春祥在懺悔中說,加上天天沉迷于酒桌,對業(yè)務知識一知半解,政治學習、廉政教育也流于形式,天天渾渾噩噩。
精神上沒有了追求,思想上就會雜草叢生。對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以及金錢的渴望沖擊著謝春祥脆弱的心理防線。
因為“懂規(guī)矩”他在當?shù)乩习逯?ldquo;口碑”不錯
理想信念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理念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險的滑坡。這點在謝春祥身上表現(xiàn)得猶為明顯。
2015年10月,謝春祥調(diào)任縣交通局副局長一職。“他手中掌握著眾多的項目招標、驗收和撥付工程款的權力,自然成為老板們‘圍獵’的重點。”辦案人員介紹說。
官商交往當有道,若失去了原則,“勾肩搭背”,則會付出代價。2016年6月,商人王某為承攬上杭古田梅花山路一期工程中的相關項目,請求謝春祥出面打招呼,并承諾完工后會給他“意思意思”。
謝春祥心領神會,在他的暗箱操作下,王某最終如愿以償。為表示感謝,王某奉上人民幣5萬元。
打個招呼就可以拿到相當于自己半年的工資,這讓謝春祥既興奮又緊張。
“第一次收別人這么多錢,心里很忐忑。”謝春祥在懺悔中寫道,“說不怕那是假的,我安慰自己說不怕不怕,王某和自己是‘兄弟’,應該不會害我的”。一段時間后,果然風平浪靜,于是就有了后面的第二次、第三次。“我暗暗告誡自己,收人家的錢,一定要收關系好的,‘保險’不會出事的。”
調(diào)查顯示,謝春祥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為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款審核撥付、工程監(jiān)管、承攬項目工程、解決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給予關照。小到1000元的購物卡,大到幾萬元不等的現(xiàn)金,謝春祥都毫不客氣,一一笑納。
商人投之以桃,他必報之以李。“我承包的贛龍復線上杭古田站站前大道等工程,時常受到監(jiān)理人員‘為難’,請幫忙‘協(xié)調(diào)’下。”面對承包人吳某的請托,謝春祥親自出面,要求相關人員給予關照。
此后,吳某項目進展順利,項目款也順利拿到。同時,謝春祥也收到5萬元的“感謝費”。
很快,謝春祥“敢收錢、能辦事、懂規(guī)矩”的“口碑”也在商人的圈子里傳開來。
正所謂,貪欲無度,牢獄自筑。貪欲讓謝春祥一步步走向窮途末路。
面對組織調(diào)查 他選擇了對抗
今年正月初八一上班,謝春祥聞訊自己“評先”一事被上杭縣紀委監(jiān)委否決。
“當時就我有種不祥的預感,肯定要‘出事’。”謝春祥交代,為防止夜長夢多,初十這天,他陸陸續(xù)續(xù)把其中的一部分錢退還當事人。
“假如這時,謝春祥能積極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還可以為自己爭取到主動,可他卻認為把錢退了,別人不會告他,就可以萬事大吉。”負責查辦此案的人說。
2月底,得知項目承包商王某被紀委叫去“談話”,謝春祥按捺不住,開始“四處活動”,千方百計想掩蓋違紀事實。
他慌忙找來另一承包商謝某商討“應對”措施,退還他7萬元錢,并反復交代:“不能將他收錢的事告訴任何人,即使組織調(diào)查,也要保守‘秘密’,打死也不能說。”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謝春祥被采取留置措施后,交代問題像擠牙膏,遮遮掩掩,講一半留一半,有時還添上一些美麗的謊言,干擾調(diào)查人員視線。
之所以選擇對抗,謝春祥給出的答案是:“萬一被紀委審查,肯定不能亂說、多說,言多必失,就‘死’的更快。”
為打消他的對抗和僥幸心理,辦案人員一方面苦口婆心地教育引導,給他講政策講法紀,讓他重溫入黨誓詞,主動認識錯誤,交代問題;另一方面,根據(jù)監(jiān)察法的有關規(guī)定,保障他的飲食、休息和安全等合法權益。使他明白:組織在挽救他而不是和他過不去。
謝春祥的態(tài)度慢慢地發(fā)生了變化。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證據(jù)面前,最終放棄“抵抗”,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
“如果不是因為貪欲,今天在留置點寫悔過書的就不會是我,希望我的‘前車之鑒’能讓大家引以為戒,千萬不要重蹈覆轍。”案發(fā)后,謝春祥回憶起住事,常以淚洗面。他稱,“越反思,自己越無地自容。”(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 || 責任編輯 楊文佳)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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