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7月13日電(記者王研、字強)云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13日對被稱為“雙百院長”的云南省第一人民醫(yī)院原院長王天朝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天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擔任云南省第一人民醫(yī)院黨委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為昆明仁賢房地產有限公司、昆明鑫??萍加邢薰镜葐挝缓蛡€人,在醫(yī)院工程建設、藥品和醫(yī)療設備采購、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和個人賄賂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2.22萬元及美元8萬。
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天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云南省紀委曾就王天朝案通報,提及王天朝受賄100套住房、100個車位,“雙百院長”之稱由此而來。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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