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3日從應急管理部獲悉,應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四部門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出租屋及校園周邊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據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出租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火災時有發(fā)生。出租屋建筑基本消防安全條件不具備、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不規(guī)范、消防宣傳培訓不到位等問題較為突出。學校周邊網吧、游戲室、歌舞廳、小賓館、出租屋等場所集中,人流量大,火災風險高。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要對城鄉(xiāng)接合部、城中村等出租屋集中區(qū)域、學校及周邊區(qū)域開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聯(lián)合檢查。居住人數超過10人的出租屋,安全疏散不達標的,依法臨時查封;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在室內停放或者充電的,依法清理。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地出租屋的產權人、管理單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應當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維護管理消防設施和器材。出租屋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配備滅火器等設施器材,電器產品安裝和線路敷設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鼓勵推廣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器和簡易噴淋,居住人數超過10人的出租屋要加強夜間消防安全值班值守。學校要做好消防安全自查、隱患整改和宣傳培訓工作,加強在校學生外宿管理。消防救援機構要進一步暢通“96119”等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渠道,鼓勵群眾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
這位負責人要求,各相關部門在推動地方出臺出租屋消防安全標準和管理制度、流動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登記管理、消防安全執(zhí)法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滅火和應急救援準備等方面工作的過程中,要進一步完善部門信息互通、聯(lián)合執(zhí)法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嚴格監(jiān)督管理。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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