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公開審理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
各界新聞網訊(記者 趙坤 王萬斌)8月1日至2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中法庭對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逃稅罪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也是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審理的人數最多、虛開發(fā)票數額、偷逃稅款最大的新類型涉稅案件。
記者從現場了解到,據公安機關查證,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劉某等十四人為獲取非法利益,采用頻繁開辦注銷公司、制作虛假合同、編造購銷鏈條、變更進銷項發(fā)票品名等手段,在沒有真實買賣業(yè)務發(fā)生的情況下,利用稅務金稅三期未上線的系統(tǒng)漏洞,將接收的進項為化工產品品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變更品名為成品油的手段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嚴重危害稅收管理,造成國家巨額稅款流失。本案涉及遼寧、北京、上海等11個省市的51家油品經營企業(yè),涉案金額約達45.69億元,被告人通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非法獲利共計約1.15億元,造成國家消費稅款流失共計約16億元。
為逃避查處,被告人劉某、楚某樂還指使其他被告人故意銷毀相關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薄。
據此,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等11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崔某等6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逃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被告人崔某、印某應予數罪并罰。被告人劉某等5人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情節(jié)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被告人劉某等4人應予數罪并罰。
庭審中,公訴機關就指控的事實向法庭提交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有序進行質證、辯論。審判結果將擇期進行宣判。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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