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7日電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繆瑞林受賄一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繆瑞林利用擔任宿遷市副市長、市長、宿遷市委書記、江蘇省副省長、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項目審批、工程項目承攬、親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0萬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繆瑞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辯論意見,繆瑞林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近4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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