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在行政復議活動中的合法權益,創(chuàng)新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實現行政復議層級監(jiān)督與公共法律服務職能相互協(xié)作, 2020年6月22日,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舉行了“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復議工作站”掛牌儀式。
據了解,公民在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時,對法律援助范圍內案件需要代理,但因其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其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人指派代理人提供法律援助。公民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法律援助事項具體包括,請求給予撫恤金、救濟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食品藥品安全;限制人身自由;關于醫(yī)療事故、工傷事故、勞動爭議的行政處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者集體土地行政征收、安置補償;關于見義勇為行政獎勵事項。公民向各區(qū)(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時,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由各區(qū)(縣)司法局、法律援助機構參照執(zhí)行。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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