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深入開展和楊陵區(qū)“無黑無惡”創(chuàng)建工作的不斷深化,近年來“兩搶一盜”案件明顯降低,但仍有妄圖盜取他人財物的不勞而獲之徒。
近日,楊陵法院審結(jié)了高某某盜竊一案。被告人高某某在其堂哥經(jīng)營的電動車專賣店工作期間,將店內(nèi)一輛價值27000余元的電動汽車盜走,后低價變賣,所得賬款全部揮霍。經(jīng)該院依法公開審理,判決:被告人高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高某某悔罪態(tài)度好、認罪認罰,對法院判決無異議,自愿服法。
法官提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記者郭朝霞通訊員劉磊)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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