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關系處得好,對彼此的生活、工作或經(jīng)營都有益處。然而西安市未央?yún)^(qū)法院近日就受理了一起鄰里糾紛案件,兩鄰居因為貨車停放的位置問題產(chǎn)生矛盾,導致大打出手鬧上法庭。最終在辦案法官的調(diào)解下,雙方化解矛盾。
因停車鄰里間反目
李某與胡某同系西安北郊一家農(nóng)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的商戶,平日雖有生意上的競爭,但因為是鄰里關系,相互間處得還不錯。
2018年4月的一天,胡某將自己的拉貨車停放在雙方門面房的交界處,導致李某次日不能正常擺攤。年輕氣盛的李某因此與胡某母親發(fā)生口角,言語不敬。當天晚上,胡某母親仍然氣憤難平,便將當天的經(jīng)過告訴了剛剛進貨回來的胡某。
一聽自己的母親受了委屈,胡某火冒三丈,立即去隔壁找李某質(zhì)問。雙方言語再次不合,從李某的房間一直吵到大街上,最后演變?yōu)閺P打。胡某將李某打倒在地,李某隨后報警,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給予行政處罰500元。
次日,李某到醫(yī)院檢查,先后花費醫(yī)療費4000余元。后因胡某一直未付醫(yī)療費,李某又一紙訴狀將胡某訴至了未央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等共計1萬元。
法官調(diào)解化解矛盾
辦案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多次電話傳喚胡某到庭應訴,但其要么不接電話,要么表示自己沒空,對于法院傳票也是置之不理。
如果就案辦案,此案完全可以缺席審理。但法官考慮到二人是鄰居,如果只是簡單的一紙判決,很可能會激化雙方矛盾,便抽出時間,專程來到兩人所在的市場,當面向被告胡某送達了傳票并了解案情。
胡某表示,雖然自己的貨車可能影響到了李某營業(yè),但李某作為一名年輕女性,不該在大庭廣眾之下辱罵自己的母親,這樣的人就該“教訓”。辦案法官向其釋法明理,“李某辱罵老人肯定不對,但如果每一個人遇到這樣的事情都用拳頭去解決,只能導致矛盾升級,甚至引發(fā)社會不穩(wěn)定。別人做錯了,其他人就不能一錯再錯。”最終胡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表示愿意到庭參加訴訟。
雙方當事人到庭后,辦案法官分別指出他們在處理此事過程中存在的不當之處,積極引導兩人相互體諒。最終,雙方當事人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握手言和,并達成一致的調(diào)解意見。由被告胡某20日內(nèi)向原告李某支付醫(yī)療費4000元。(記者 張晴悅)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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