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月入10萬,半年買奔馳,一年全款買房,不用打卡上班,在家就能創(chuàng)業(yè)。這樣的工作你羨慕嗎?
沒錯,幾乎每個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這樣一群人,他們堅持每天上貨、曬訂單、曬收入...
月入10萬,半年買奔馳,一年全款買房,不用打卡上班,在家就能創(chuàng)業(yè)。這樣的工作你羨慕嗎?
沒錯,幾乎每個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這樣一群人,他們堅持每天上貨、曬訂單、曬收入,每天都宣稱自己賺得“盆滿缽滿”,他們被人們統(tǒng)稱為——“微商”。
但你知道嗎,其實這是“微傳銷”的一種宣傳方式,與微商是有一定差別的。而如今,“微傳銷”已悄悄滲透到微商中,讓人傻傻分不清楚。對此,西安市未央?yún)^(qū)檢察院以案說法,教你認清“微傳銷”。
朋友圈炫富讓人心動
小華是一名剛剛畢業(yè)的大學生,在朋友圈里,他經(jīng)常會看到有人在做“微商”。
看著那些人整天發(fā)接單量和“土豪”生活,小華也動了心,便聯(lián)系其中一個朋友說要加入,朋友將他邀請進了一個微商團隊。
“要是你好好做的話,我保證你一個月賺不少錢!”微商團隊的管理者如是說。禁不住誘惑的小華很快拿出幾千塊錢買了產(chǎn)品,但運營了一陣后他發(fā)現(xiàn),出售這款產(chǎn)品根本不像之前看上去那么賺錢。
于是他向微商團隊請教,管理者這才告訴他,想真正賺錢靠的不是零售,而是要靠發(fā)展下線,手段就是作假。管理者教他,那些成交上千元的訂單是可以通過一些軟件生成的,一天說自己賺了多少錢都可以。另外除了訂單造假、收入造假外,那些全世界各地旅游的炫富圖片,同樣也可以通過虛假定位和PS等手段造假。
不解的小華這才頓悟過來,這種機制不就和傳銷一樣么?于是他決定洗手不干,不愿再去坑害別人。
“微傳銷”盈利靠拉人頭發(fā)展下線
對此,未央?yún)^(qū)檢察院檢察官指出,與我們常見的傳銷相似,微傳銷盈利不是靠產(chǎn)品,而是靠拉人頭發(fā)展下線。
那么如何區(qū)分微商與微傳銷呢?檢察官稱,微傳銷并不是從消費者手上賺錢,而是通過將產(chǎn)品代理,掙代理費,根本不管貨品能不能賣出去。貨不是賣給了消費者,而是賣給了代理。微商則只是利用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上的某種平臺賣貨,是電子商務的一種,也是商家。商家的目的是賣貨,只要這個人是為了賣貨,把貨賣給了消費者,那么其就是一名合格的微商。正規(guī)的微商本身是一種新型的、正常的、合法的商業(yè)模式。
“而以銷售或推銷貨品為名義,通過誘惑,拉人入會,收取入會費為主要盈利途徑的行為,即為傳銷。微傳銷的模式與傳統(tǒng)傳銷類似。”檢察官補充了幾點微傳銷的特點:做代理無需加盟費用,直接購買貨物就可以成為銷售代理;品牌代理有多個層級,拿貨越多,層級越高,而最高等級的代理商則需要一次拿貨數(shù)萬元以上;成為代理后,就可以發(fā)展次級代理。每個層級的代理拿貨價格不同,賺層級差價得到的收入要遠高于直接銷售,越高級別的代購依靠發(fā)展下級代理獲得的收入越多。
“微傳銷”違法做微商需謹慎
“微傳銷和傳銷的模式一樣,同樣觸及到了法律。”檢察官告訴記者,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規(guī)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jīng)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jù),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jīng)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做微商要謹慎,防止落入傳銷陷阱。
記者張晴悅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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