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在繼續(xù)實施好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建檔立卡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4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納入生活補助范圍。
為保障政策落實,今年以來,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等部門組織各市、縣全面摸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分布情況,重新核定本地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貧困面和非寄宿學生的貧困面,完成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精準識別。省財政廳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繼續(xù)按照每年每個小學生1000元,每個初中生1250元給予補助,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補助標準按照寄宿生標準50%的比例核定;科學確定發(fā)放形式,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伙食補助,將通過餐票、打入餐卡等形式發(fā)放;切實加快預算下達,采取提前撥付,將資金通過各級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特設專戶直撥到縣,確保開學前財政資金撥付到位。
據(jù)統(tǒng)計,截至目前,省財政已落實2019年度補助資金2.29億元,用于支持各地兌現(xiàn)政策,使城鄉(xiāng)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得到資助,惠及學生49.91萬人。(記者徐穎)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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