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專家提出,探親假制度出臺的時代背景已發(fā)生巨大變化,隨著探親越來越便利和假期漸趨多樣,探親假應予取消。消息一出,輿論大嘩。原本中國上班族的假期就很少,不應再草率做“減法”。
探親假是上世紀80年代為解決職工與長期遠居兩地親屬團聚問題而制定的休假制度。根據規(guī)定,探望配偶,每年可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可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在人口流動很普遍的社會,留守兒童、留守老人大量存在,探親假其實是一種剛需。對部隊等特殊單位的人而言,探親假的關懷意義也是其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難以取代的。但是,這項看上去很人性化的制度,在大眾生活中的存在感確實很低。
但有必要明確的是,探親假淪為一項沉睡的福利,并非因為人們沒有探親需要,而是因為我們的休假權利長期存在“縮水”現象。有不少人完全不知道有這項福利,有一些人是“不能休”,還有一些人則是“不敢休”。不管怎么說,這些都不應該成為取消探親假的理由。
“一個不懂休息的人,也不懂得工作。”假期制度從根本上來說,保障的是人們必要的休息權。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本就是人們“美好生活需要”的一部分。特別是探親假這樣充滿人文關懷的假期,和那些出于經濟理性考慮的假期不同,它為“?;丶铱纯?rdquo;的親情需要留下了一道方便之門。無論時代怎么變化,這道門也不應輕易關上。
公眾對探親假感到陌生,恰恰說明它在現實中的落實之難;取消探親假遭輿論反對,充分說明人們對探親仍充滿期待。一個流動的中國充滿生機活力,也蘊含了無數家庭的犧牲與奉獻,雖然探親假在當下難以應享盡享,但更迫切的問題是如何改善、優(yōu)化和激活這一福利,讓它與帶薪休假等制度聯動,而不是著急去取消它。
從整體趨勢上看,增加群眾節(jié)假日時長、鼓勵職工休假,已經成為社會共識。探親假或許在時長、可操作性等細節(jié)方面有改進空間,但無論是從親情需要出發(fā),還是從增加群眾假期福利的角度來看,一刀切地取消探親假都顯得操之過急。這段時間,關于探親假的討論已有不少,有關部門不妨借此機會廣泛征求民意,探討出一個讓探親假更好地發(fā)揮作用的方案。(評論員涂洪長)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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