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餐飲單位禁止加工 河豚魚及其制品
進入春季,氣溫逐漸升高,細菌性食物中毒進入高發(fā)期,為防范和減少食物中毒事件的發(fā)生,確保公眾飲食安全,西安市市場監(jiān)管局日前發(fā)布2019年春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溫馨提示,提醒消費者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選擇安全的就餐場所。
市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市民外出就餐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并索要發(fā)票或收據,建議選擇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高的餐飲單位就餐,不光顧無證攤點。
餐飲服務單位特別是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食堂等餐飲服務提供者,要重點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嚴格執(zhí)行食品原料采購索票索證制度,不使用腐敗變質來歷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禁止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魚及其制品;農家樂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食品的生產加工、貯存場所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經許可嚴禁制售涼菜;餐飲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須洗凈消毒;剩余熟食應冷藏貯存,常溫下保存時間不超過兩小時,食用前應燒熟煮透。一旦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同時向監(jiān)管部門報告。 (記者 楊明)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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