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2月28日電(記者陳晨)陜西省紀委監(jiān)委28日發(fā)布通報,銅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志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jiān)委對銅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志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對銅川市掃黑除惡工作不負責任,貫徹執(zhí)行、部署落實中央、省委督導組反饋意見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涉嫌受賄、偽造身份證件犯罪。
通報稱,李志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逃避監(jiān)督,看似小心謹慎、實則膽大妄為,看似遵規(guī)守紀、實則踐踏法紀,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大搞權錢交易,賣官鬻爵、明碼標價,插手工程、借機斂財,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系,敗壞一方政治生態(tài)。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陜西省紀委監(jiān)委會議研究并報陜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志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