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印發(fā)《關于實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市、區(qū)(縣)兩級人民政府均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本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通告》明確,市、區(qū)(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對新收到的行政復議申請轉送有管轄權的區(qū)(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辦理,并告知行政復議申請人。此前,市、區(qū)(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已經(jīng)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由該部門繼續(xù)辦理。
市、區(qū)(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轄以本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下一級人民政府以及本級人民政府和工作部門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
西安高新區(qū)管委會、西安國際港務區(qū)管委會托管街道辦事處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由市人民政府管轄。西咸新區(qū)管委會統(tǒng)一管轄其所屬工作部門及托管街道辦事處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
市、區(qū)(縣)司法局作為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負責依法辦理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事項。市、區(qū)(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作出行政行為,在告知行政相對人行政復議救濟權利時,應當明確指引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現(xiàn)場遞交、郵寄申請、網(wǎng)上申請方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首席記者 張端 記者 劉曉云)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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