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官网获悉,陕西银保监局向西安银行连开3张罚单,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碑林支行、临潼支行的违规行为相继做出行政处罚,总罚款高达112万元。
陕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资本金审核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实,被银保监会陕西银保监局罚款五十二万元,对赵鹏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陕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碑林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被银保监会陕西银保监局罚款三十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陕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潼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银保监会陕西银保监局罚款三十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陕西银保监局此次对西安银行开出的3张罚单,查明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资本金审核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实;贷款“三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涉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碑林支行、临潼支行。单项处罚额度均在30万元以上,共计罚款112万。
以下为处罚原文:
记者 贾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