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為深入推進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切實維護好老年人合法權益,西安中院與新城區(qū)法院共同舉辦朱某詐騙案涉案贓款發(fā)還儀式和養(yǎng)老反詐宣講活動。
市法院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某某與原審被告人陳某某系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代理人。2019年8月起,二人合謀騙取客戶錢款,上訴人朱某某利用其保險代理人身份和在以往業(yè)務中與各被害人形成一定的信任基礎,向被害人虛構保險公司推出補貼或紅包返利活動的事實,由原審被告人陳某某使用被害人手機上保險相關APP進行操作,以被害人的保單為抵押進行貸款。貸款轉至被害人賬戶后,二人以補貼或紅包的名義將少量款項留給被害人,再以參加公司活動為由將大部分款項轉至朱某某賬戶,后二人將所騙款項伙分并揮霍。
經查,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二人先后騙取被害人惠某某、付某某等14人共計人民幣393040元。該案社會影響嚴重,被害群眾損失巨大。部分老人因未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多年保單永久失效、大額保費付諸東流。為此,兩級法院將刑事案件審理和追贓挽損工作置于同樣重要位置,共同推進、互相促進,全部追回涉案贓款。
在舉行發(fā)還儀式上,被害老年人依次領回被騙錢款,喜悅之情溢于言表,紛紛上前緊握住辦案法官的手,表示對依法審判犯罪分子和追回養(yǎng)老錢的真誠感謝。
在養(yǎng)老反詐宣講現場,西安中院刑二庭干警向老年人發(fā)放精心制作的防詐宣傳手冊。刑二庭副庭長王龍以案說法,從本案入手深入剖析犯罪分子的欺騙話術、詐騙手段和利益誘餌,歸納出詐騙犯罪的常見模式,同時將公安部公布的養(yǎng)老詐騙十大案例向老年人解讀,對照常見模式與老人開展問答互動,加深老年人的記憶與理解。最后,被害老年人代表上臺作發(fā)言,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擦亮眼睛”、不貪小利,捂好自己“錢袋子”。
如何根源治理養(yǎng)老詐騙犯罪,西安中院張曼慧專委表示,要深刻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自覺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市兩級法院要按照“穩(wěn)、準、狠”要求,快審快判一批養(yǎng)老詐騙案件;老年人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防詐反詐能力;堅持健全長效機制與短期重點懲治并重,筑牢制度防火墻。(西安報業(yè)全媒體記者 劉曉云)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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