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陜西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稐l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進一步明確輔警的法律定位,規(guī)定輔警是指“根據(jù)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條例》明確,輔警協(xié)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支持和配合輔警依法履行職責。輔警履行職責行為的后果,由所在公安機關承擔。
輔警在履行職責時,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所在的公安機關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輔警進行追償。
輔警違反《條例》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按照輔警管理相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輔警違反《條例》規(guī)定,帶領其履行職責的人民警察存在失職失責行為的,應當依法依規(guī)追究人民警察的相關責任。
此外,《條例》還加強了對輔警的保障和關愛優(yōu)撫政策。輔警因公(工)負傷的,可以享受人民警察緊急救治綠色通道。輔警因公(工)負傷、致殘、死亡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并依照下列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因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參與搶救、保護國家財產(chǎn)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以及處置突發(fā)事件等情形犧牲的,其遺屬參照因公犧牲人民警察遺屬享受撫恤待遇;致殘的輔警參照傷殘人民警察享受撫恤待遇;依法評定為烈士的,其遺屬享受《烈士褒揚條例》規(guī)定的待遇;烈士家屬、因公(工)傷亡輔警及其家屬納入公安機關慰問范圍。(記者 秦驥)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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