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該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制定《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操作指引(試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拓面擴量提質增效,指導試點單位依法依規(guī)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益,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和重大違紀違規(guī)風險。
根據《指引》,試點單位承擔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的主體責任,應遵循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規(guī)律,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重大事項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制度,完善分級分類決策機制,規(guī)范成果轉化程序,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成效。有條件的試點單位可選擇秦創(chuàng)原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技術托管”作價投資的持股平臺,支持“技術托管”平臺為試點單位提供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代表試點單位持有、管理成果轉化企業(yè)中單位所屬的股權,行使股東權利,收益權歸試點單位所有。
試點單位對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決定采取轉讓、許可、作價投資等方式轉化,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及關鍵核心技術外,不需報主管部門和省財政廳審批或者備案。單列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的減持、劃轉、轉讓、退出、減值及破產清算等處置,區(qū)別于現行的國有資產管理,由試點單位自主決定,不審批、不備案,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納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集中統(tǒng)一監(jiān)管的,公司要按照科技成果轉化授權要求,簡化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管理決策程序,積極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創(chuàng)新。同時,試點單位將科技成果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的,自行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
《指引》明確,試點單位要加強對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的監(jiān)管,簡化政策落地流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清產核資及退出的決策程序,及時更新科技成果臺賬;鼓勵試點單位推行負面清單管理,明確風險邊界和禁止性條款,確保單列管理后,不會造成重大違法違紀違規(guī)風險以及資產損失風險。(記者 張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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