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張宏偉
1月9日晚7時10分,西安市長安路一路邊停車場,一位司機與一對行人母子發(fā)生爭執(zhí)。行人小伙稱他們行走在人行道上時,后面汽車鳴笛,隨后司機下車對他們進行辱罵。
司機稱這里是停車場,他用燈光閃了幾次行人都沒有讓路,所以鳴笛。
兩人在爭吵中相互指著對方,不時蹦出臟話,幾次擺出要動手的架勢。
小伙打電話報警,司機指責小伙“報假警”。不斷有熱心路人勸解,但雙方都不愿示弱。
很快長安路派出所民警到達現(xiàn)場,小伙指出3個問題:1.車在人行道上不讓行人;2.市區(qū)內鳴笛;3.司機罵人。民警答復:前兩條需要交警處置,至于第三條,建議雙方和解。但司機不愿給小伙道歉。
小伙執(zhí)意給交警報警,派出所民警說他們要處下一個警,再有問題可去派出所解決。
隨后,一名年輕交警到達,驗過司機行駛證和駕駛證并聽取雙方敘述后,對司機鳴笛行為進行批評,隨后對小伙說:“這是停車場,不適用‘車讓人’處罰規(guī)則。鳴笛可以處罰,但我還是希望以教育為主。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司機向你道歉。”
這時,司機才對小伙說:“兄弟,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至此,小伙子也不再堅持,側身給汽車讓出一條路。
司機開車離開時,已是晚上7時55分。
一場小糾紛,就因為雙方互不相讓,不僅耗去各自的45分鐘,而且還占用浪費了警力等公共資源,實在不該。
編后:
“千里捎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清代“六尺巷”的故事被傳為美談。生活不是戰(zhàn)場,無需一較高下。這則新聞中的主人公一方如果早點道個歉,一方如果不那么“執(zhí)著”,至少都可以避免在寒風中受凍。遇事不需太過計較,讓人一步,就是對自己的寬容。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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