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掃碼點餐”已成為人們在外就餐的常規(guī)動作,有些餐廳甚至已經(jīng)取消了人工點餐和紙質菜單服務。
“每在外面吃一次飯,就要新關注一個公眾號并且注冊會員,你看看我每天光推送消息就能收到幾十上百條。”“80后”陳超幾乎每個周末都要在外和家人就餐,近日他向記者吐槽,“只看關注的公眾號就能知道哪些吃過哪些沒吃過,感覺現(xiàn)在沒個手機好像都吃不了飯了。”
記者探訪:
多次要求后,餐廳才提供紙質菜單
陳超的吐槽道出了許多人共同的煩惱。
“掃碼點餐雖然比較方便,但每次都要提供一大堆個人信息,我總感覺不那么安全。”在一家平面設計公司工作的“95后”劉甜對記者說,她在外就餐一直堅持使用紙質菜單,如果遇到只能掃碼點餐的情況則會當即離開。
在高新區(qū)一家企業(yè)工作的孫歡則表示:“有時候出去吃飯趕上人多,服務員一時忙不過來,掃碼點餐還是比較方便快捷的。”
6月1日晚,記者陪幾位朋友來到位于雁塔北路附近的一家陜菜館,服務員在熱情招呼入座后,提醒掃描桌角的二維碼點菜。當記者提出希望使用紙質菜單點菜時,服務員表示,目前店里實行掃碼點餐,不提供紙質菜單。在記者多次要求使用紙質菜單點菜后,服務員才勉強拿出菜單,并說“我們現(xiàn)在都是掃碼點餐,這個菜單也不是很新了”。
隨后,記者對大雁塔、小寨、鐘樓等熱門商圈附近的多家餐飲店進行了走訪調查,發(fā)現(xiàn)90%以上的餐飲店都同時采用掃碼點餐和人工點餐,但更提倡讓顧客掃碼點餐,只有在顧客明確提出人工點餐需求時,才會提供紙質菜單和人工點餐服務。
中消協(xié):
餐廳應當同時提供現(xiàn)場菜單
近日,有媒體隨機走訪了100家餐廳后發(fā)現(xiàn),其中72家提供掃碼點餐服務,35家需要關注公眾號,20家還需要用手機號注冊會員并填寫個人信息,不然就無法點餐。
“顧客掃碼點餐,就進入到了餐廳設置的系統(tǒng)中,所有操作都會留下痕跡,這就形成了餐廳的經(jīng)營數(shù)據(jù),掃碼點餐的方式節(jié)約人工成本,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西安與朋友合伙經(jīng)營一家連鎖火鍋店的姜先生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商家對于用戶信息都是內部保存,不會存在泄露行為。
日前,中消協(xié)對掃碼點餐餐廳提出異議,稱菜單是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jù),與是否接受餐飲服務直接關聯(lián)。餐廳應當提供直觀可查的現(xiàn)場菜單,供消費者了解菜品和價格。不提供現(xiàn)場菜單,掃碼關注后才能瀏覽菜品和價格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5月17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福田區(qū)消費者委員會聯(lián)合推出《掃碼消費行業(yè)自律承諾》,這也是全國首個關于掃碼消費的行業(yè)自律承諾,將對推動行業(yè)發(fā)展、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起到積極作用。目前,當?shù)?0%以上的購物中心、百貨商場表示自愿加入該承諾。
律師觀點:
消費者有權拒絕提供個人信息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普及,自然人的個人信息也越來越容易受到侵犯。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陜西至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韓江說,民法典同時還對個人信息的概念進行了規(guī)定,明確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行蹤信息等,并規(guī)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公開處理信息的規(guī)則;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雙方的約定。
韓江認為,餐廳掃碼點餐過程中收集個人信息,也應當符合上述原則和條件。“顧客掃碼點餐,提供姓名、電話、出生年月等信息,這與就餐行為并沒有必然聯(lián)系。經(jīng)營者有義務告知消費者掃碼所獲取的個人信息內容,以及所獲取的個人信息,對達到點餐目的的必要性。消費者也有權拒絕提供個人信息,選擇其他方式點餐和支付。餐廳要有基本的自覺,行業(yè)層面也應嚴格立規(guī),別讓掃碼點餐成為隱私泄露的風險源頭。”
各界導報記者 唐冰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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